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经营第十六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现房的,应当到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