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事故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