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就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物业保修金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