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适用于通榆河和为通榆河提供水源的主要供水河道以及沿线地区对通榆河水质有影响的其他河流、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