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引导扶持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中心、示范基地或者示范园区建设,支持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