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