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墓地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墓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价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每穴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公墓墓穴的占地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公墓墓碑高不得超过80厘米。公墓墓区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公墓总面积的40%。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