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可以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