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七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