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陆浑水库管理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