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

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探索发行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收益债券。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