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