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城乡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