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三十一条有效重大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