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业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