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决算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草案,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