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林木采伐实行全额管理,按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用材的采伐量,大力推广以煤、电、沼气代柴等节能措施。严禁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荒,挖树根,剥活树皮。禁止用柴烧石灰、烧砖瓦、酿酒、烘烤茶叶和烟叶。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