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类档案馆(室)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处理。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