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权性质或者产权发生变动时,档案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中外双方依法约定的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所形成的档案,在协议(合同)终止时,原件归中方所有。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