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成长推进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的增长以及信用等级状况等要素,每年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的领域确定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在管理咨询、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资金需求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