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