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科学统一的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