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