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园条例第八条有效公园建设应当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儿童公园、动物园、游乐公园绿地面积不得小于总用地面积的70%;其他公园的绿地面积不得小于总用地面积的80%。已建成的公园,绿地面积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公园出入口、主要游览道路、主要景点出入口及公共厕所等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禁止在公园内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