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植被景观保护第四十五条有效在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占地建房;禁止非法购买宅基地或者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修建房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