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植被景观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巴马盘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以及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发展规划,在主要旅游通道沿线划定景观禁建区和景观控制区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