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植被景观保护第四十一条有效巴马盘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划定封山育林区域,确定封山育林区域四至、期限,设置界桩、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