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示范基地〕省和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本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建设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区域。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