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涉案物品,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委托机关)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下列物品:

(一)赃物;

(二)罚没物;

(三)查封、扣押、追缴物;

(四)其他涉案物品。

本条例所称的价格鉴证,是指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委托机关

的委托,对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