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由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计划,由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