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1999年10月21日)起施行。1990年5月20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包头市商业服务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