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镇市容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家禽家畜必须圈养,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城镇禁止养犬,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