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需要,增设或迁移气象探测站点和重新布设气象设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用地和选址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