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