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民族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民族共和国森林法》和《金秀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的规定,依照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