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第二章 生态城规划第九条已废止生态城应当按照环境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区要求,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人口规模和排污总量。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