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第四章 生态城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生态城土地收益优先用于生态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