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第四章 生态城管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生态城应当定期公布产业导向目录,明确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内容;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制定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