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第四章 生态城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在生态城设立的管理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有关管理工作。有关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责,履行生态城相关管理职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