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各类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