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控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接受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控告人保密。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