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与备案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提案人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和电子文档。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要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