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