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