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五章 规划修改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必须确保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不变;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申报批准后,在县、市、省范围内平衡解决。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