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 规划审批第十八条已废止报送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二)规划图件;(三)规划专题报告;(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