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性事件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延报和漏报。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