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