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省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开设少数民族语言频率、频道或者栏目,并逐步增加播出语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边境地区的广播电视媒体开设少数民族语言频率、频道和栏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