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